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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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正气   激励群众参与
依法办事
  打击违法行为


(2006年4月7日监察科来稿)


   
      2006年2月24日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群众举报: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曙光煤矿(无证非法井)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两死一伤。根据举报者提供的情况,经核查,情况属实。
    2006年3月4日由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会同萍乡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总工会、监察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成了事故联合调查组,历时五天,将事故的经过、原因查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12名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其中:将两名非法矿矿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予青山镇等有关责任人撤职处分,并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三条,给予了举报人一定的经济奖励。
    2005年以来,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明电[2005]21号文件精神,省政府组织,先后三次对萍乡市打击煤矿非法生产情况进行督查,萍乡市打击煤矿非法生产取得一定成绩,但仍有部分非法煤矿顶风违法,铤而走险,采取你来我停,你走我开的方法,非法从中谋取利益。因无证非法井安全设施、安全条件得不到保障,乱采乱掘,给国家财产带来损失,给人民生命安全带来威胁。
    希望广大群众不要进入非法矿井工作,
站出来弘扬正气发现非法井生产或隐瞒事故及时举报,为我们更加有效的打击违法行为,建设平安和谐社会而共同努力。
 
         

中国•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西南监察分局主办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经济开发区横板管理处(玉湖路)--邮编:337000--联系电话:0799--678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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