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西南分局成立事故调查审理室严把事故调查质量关
(2008年04月22日综合室来稿)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事故调查质量,赣西南分局成立事故调查审理室(内设于监察一室),对事故调查材料和上报材料进行审理把关。主要是对各室(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事故原因分析、责任划分的适用条款、证据采集的充分性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审理不合格的,退回事故调查室站补充完善,审核合格的事故报告经分管领导再次审核后提交分局局务会研究。要求事故审理室接到报告后,一般事故在5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较大事故在7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
事故调查审理室的成立可以集中力量为事故调查资料多把一道关,有效的减少分局人员少、编制少、工作任务多而造成调查资料缺项、法律法规的适用不严密等低级失误,使分局的执法质量上一个新的台阶。
中国 •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西南监察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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