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西南分局以量化评分的方式完成了对赣州市重点产煤县

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

(2007年9月19日赣州站来稿)
 
上图中:赣西南分局对赣州重点产煤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场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4]79号文赋予的检查指导职能,依据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的意见》(赣煤安字[2007]1号)的要求,2007年9月11日-14日,赣西南分局开展了对赣州市赣县、于都、龙南、信丰等重点产煤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
    参照湖南常德分局量化考评的经验,我们依据省局《关于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的意见》(赣煤安字[2007]1号)所列的检查指导内容,设计制作了《煤矿安全监察检查指导量化评分表》,以量化评分的方式对重点产煤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考评。
    我们在各县局自查评分的基础上查阅了相关的监管制度、责任制度、考核制度、各种台帐和各类报表,进行了认真、公正的评分,对产煤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监管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在听取汇报后公布了考评结果,量化考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获得了市、县有关部门的认可。
    赣西南分局陈文华局长、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黄驷检察员、赣州市煤炭安全监督管理局张耀良副局长、行业监管科吴荣坤科长至始至终参加检查指导工作,并从不同角度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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