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兴煤矿:隐患未整改 董事长被处罚
(2008年07月28日赣州站来稿)
日前,人们惊讶发现,赣州市金桥实业公司金兴煤矿上墙公示栏里,赫然贴着一张对公司董事长袁信新罚款3000元的安全处罚单。经了解,原来事件是这样的:
2008年5月20日,赣西南监察分局对该矿进行集中监察时,发现该矿主斜井提升人员钢丝绳磨损面积超过规定,连续使用提人时间长达1个月,当场给予了该矿3万元的行政处罚。该矿接受行政处罚后,立即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议,认真查找和分析存在隐患的原因,发现钢丝绳检测员在一个月前就检测到主斜井提升人员钢丝绳磨损面积超过8%,并做好了记录,同时向矿领导做了汇报。在随后召开的矿长安全办公会议上提出了更换钢丝绳的建议,提交给了公司董事长,之后,董事长没有及时安排资金购买并更换钢丝绳。
金桥实业公司董事会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召开董事会议,作出了对董事长个人处以3000元罚款的决定,并公示上墙,以促进全矿职工特别是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中国 •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西南监察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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