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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22日监察一室来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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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赣西南分局监察一室按照监察计划对芦溪县银河镇长冲煤矿一号井进行重点监察,在对矿主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监察员开始监察任务分工,分别进行地面设备设施检查、资料查询及井下监察。
长冲煤矿一号井为低瓦斯矿井,矿井东西两翼均分五个水平开采,运输环节多,系统复杂。在监察实施方案中,监察人员认为矿井通风和运输系统及矿井防治水等方面是监察的重点内容,本次监察确定重点检查作业头面较集中的西翼。监察到四水平时已步行了600多米绞车道,陪同下井的龙副矿长劝监察员不要再下去,太深了,下去还有近200米绞车道,就到此为止吧,监察员虽然比较疲劳,但怀着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毅然要求到五水平工作面去。进入五水平时,感觉总进风量明显不足,经查该水平有4102(棉槽)采煤工作面、4104(小槽)采煤工作面,均为局扇送风采煤,另有4106掘进工作面(穿南槽),上述各工作面局扇均吸循环风且一条龙串联通风,导致4102、4104工作面瓦斯浓度达1.0%,4106工作面瓦斯浓度达1.5%,五水平西翼依靠辅扇通风,其回风平巷内安装一台辅助风机(5.5KW)抽风,风机吸风侧瓦斯浓度达0.5%--0.6%。五水平西翼当班有十多位工人在生产作业。隐患如此严重,如果任其生产,将会导致瓦斯浓度持续上升,极可能引发瓦斯事故发生。为避免引发重特大事故,监察人员当即责令五水平所有工作面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升井后,监察人员召集陪同检查的镇政府安全监管人员及矿井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召开现场分析会,指出五水平进风量明显不足,局扇吸循环风且一条龙通风,
巷道内及作业面瓦斯无法顺利排出,加之工作面及回风巷均未设置瓦斯传感器,瓦斯检查流于形式,而矿井管理层及作业人员一贯认为矿井为低瓦斯,甚至认为无瓦斯,作业点不会瓦斯超限,从思想观念到瓦斯防治措施方面均不到位,致使工作面瓦斯超限作业未得到发现,极易引发瓦斯灾害事故。通过这次检查,发现瓦斯超限并剖析原因后,大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认为监察工作非常及时,十分到位,效果显著,纷纷表示认真执行监察指令,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会出一点煤,并感谢赣西南分局监察员为矿井“诊断治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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